牙買加是君主立憲代議制。1962年8月6日,現行憲法生效。牙買加國家元首是英國女王,牙買加總督由總理向英國女王建議提名後由英女王任命。根據牙買加憲法規定,由總督任命衆議院多數黨領袖爲政府總理,並根據總理提名任命內閣部長。牙買加議會是由經過任命和選舉產生的參、衆兩院組成的。牙買加工黨和人民民族黨長期交替執政,政局穩定,但失業、貧困、販毒和暴力犯罪等社會問題突出。2016年2月,工黨贏得大選,3月3日,安德魯·霍爾尼斯宣誓就任新一任總理(1)牙買加工黨(Jamaica Labour Party,簡稱JLP):執政黨。1943年7月成立。黨章規定以“健康的基督教原則”爲建黨基礎,堅持民主主義的最高理想。客觀上傾向於保護工人和社會弱者的利益,主張維護勞方和資方的各自權利並發展私營經濟。曾於1962年至1972年、1980年至1989年、2007年至2011年執政。黨領袖安德魯·霍爾尼斯(Andrew Holness)。[14]
(12)人民民族黨(People's National Party,簡稱PNP):反對黨。1938年9月成立,社會黨國際成員。1940年宣佈奉行“社會主義原則”。1974年9月提出“民主社會主義”綱領。曾於1972年至1980年、1989年至2007年執政。黨領袖波西婭·辛普森-米勒[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