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個省分別是:阿拉胡埃拉Alajuela(中部,聖何塞西北面)、卡塔戈Cartago(中部,聖何塞東面)、瓜納卡斯特Guanacaste(西北部)、埃雷迪亞Heredia(中部,聖何塞北面)、利蒙Limón(東部,沿加勒比海)、彭塔雷納斯Puntarenas(西部,沿太平洋)、聖何塞San José (首都附近區域哥斯達黎加的地形是:海岸邊是平原,而中部被崎嶇的高山所隔絕。該國宣佈其專屬經濟區爲200海里,領海爲12海里。氣候屬於熱帶和亞熱帶,還有一部分是新熱帶石油完全依賴進口,主要來自哥倫比亞等國,由國家石油公司(RECOPE)專營,年均進口原油300萬噸。2012年以來,國家石油公司因設施老化暫停原油提煉生產,燃料油改爲全部進口。2013年,哥斯達黎加石油進口量1930萬桶,進口額達23億美金,佔國內生產總值5.5%。現行憲法於1949年11月7日生效。憲法規定,國家實行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分立的共和制。總審計署和最高選舉法院爲獨立機構。總統爲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可隔屆再次參選;總統和副總統由直接選舉產生,任期4年;總統缺位時,依次由第一副總統、第二副總統和議長接任。2003年4月,哥再次修憲,允許總統可隔屆再次連選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