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踏進咖啡店,不交錢就不能走,這個規定合理嗎?近日,在陽光新路英倫皇家咖啡西餐廳,張先生和幾位同事坐了15分鐘,其間喝了8杯水,沒有任何消費,被收取30元“服務費”。記者走訪濟南幾家咖啡店後發現,客人進門就收費幾乎成了咖啡店“行規”。物價部門稱,咖啡店收取最低消費時,必須做到明碼標價或提前告知。
消費者投訴
8個人8杯水,店家收費30元
張先生介紹,9月20日17:30,他和7位同事來到陽光新路英倫皇家咖啡西餐廳,他們坐下後服務員給倒了8杯水。坐了不到15分鐘,由於臨時有事,他們打算離開,沒想到卻被服務員攔下,索要30元“服務費”。“我什麼都沒有點,一人喝了一杯水,憑什麼收30元呢?”他告訴記者,店家說最低消費30元,協商不成他只好交了,服務員開了一張發票,說憑這張票能抵現,21日他過去消費,卻遭到服務員拒絕。
23日,記者看到了張先生的發票,上面的收費項目是餐費30元。
記者探訪
最低消費30元,沒有明確告知
21日17:00,記者來到英倫皇家咖啡店。記者以顧客身份入座,稱等朋友到了再點餐。服務員倒了兩杯水。17:20,記者提出朋友不來了,不能在店裏就餐。服務員攔住記者,索要30元“服務費”。而在此前的20分鐘,服務員未提及此事。
收取服務費有什麼依據?服務員解釋,這一項是最低消費,這30元不是白收的,能在店裏買東西,“下一次在我們店消費後,憑我們給的這張發票能抵30元。”記者注意到,在店內醒目的位置,沒有公示最低消費。“你們不明碼標價,兩杯水就收費30元,這不是強買強賣嗎?”記者質疑。“要不這次就算了。”店長出面說,“一個西餐廳不可能讓你坐一會兒就離開。”
店方回應
經營需要成本,最低消費是行規
稍後,記者致電這家咖啡店,覈實張先生的投訴。咖啡店負責人表示,他們一行8人坐了將近20分鐘,“服務員應該提醒過店裏有最低消費。”至於30元能否消費一事,她解釋當天已走了帳,張先生是隔天來消費的,這錢就沒法再用了。負責人介紹,店內的消費標準是大桌最低消費120元,其他桌子是30元。她表示,設最低消費是有原因的,咖啡店裝修考究、環境幽靜、服務優質,這都需要成本,“最低消費算是條行規,咖啡店大都有此規定。我們家的30元不算多,別的西餐廳要得更多。”
記者調查
濟南多個品牌咖啡店都有最低消費
濟南市的咖啡店有最低消費嗎?25日,記者走訪了多家咖啡店。調查結果顯示:上島咖啡馬鞍山店,散座人均最低消費15元;名典咖啡語茶陽光新路店,人均最低消費是15元;愛菲堡時尚咖餐廳西市場店和兩岸咖啡解放東路店人均最低消費則是20元……幾家咖啡店的工作人員表示,在顧客進店5分鐘到10分鐘後,如果依然沒有點餐,服務員會提醒店裏有最低消費。
物價部門
商家須明碼標價或提前告知
咖啡店設最低消費是否合理?21日下午,記者致電濟南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餐飲企業收費受市場調節,是否設最低消費由商家自行確定,國家相關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但商家向消費者收取相關費用時,必須做到明碼標價或提前告知。
山東德衡(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興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爲,“咖啡店設立的最低消費,顯然和此規定相悖。即使商家事先告知消費者,但因爲這是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依然可以確認該規定無效。”